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

大陸新娘嫁到臺灣需要什麼手續

男方先在臺灣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單身宣誓書公證五份(先要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五份、身分證、印章、照片),要知道女方的戶籍所在地。

2.約4~6周後,詢問女方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,是否已收到單身宣誓書,收到後,即可前往領取(須雙方身分證,男方護照、臺胞證)。女方先辦理好未婚證。

3.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,詢問指定體檢醫院(一般為市級以上醫院),前往體檢,一般為隔天取件,加錢可以當天領取(須帶雙方個人獨照照片、身分證)。

4.攜帶女方未婚證及雙方婚姻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單身宣誓書(須帶雙方個人獨照及合照照片),再前往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證(須女方身分證、戶口本,男方身分證、護照、臺胞證)。

5.結婚證辦理完成後,再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,辦理健康檢查公證書、結婚公證書及親屬關係證明書,約4~6周後,會到臺灣海基會。

6.去海基會領取公證書,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同時申請戶籍謄本,然後到移民署辦理女方入臺手續。

7.移民署需繳資料:

a.申請書(移民署領取)
b.保證書(臺灣男方到移民署填寫)
c.戶籍謄本(戶政事務所申請,須在登記結婚後)
d.結婚公證書
e.健康檢查公證書
f.二吋照片一張(白底)
g.大陸居民證影本(複印好雙面帶回臺灣)
h.委託書

8.約一周後會發入臺許可證影本,此證給女方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證(須備身分證、照片、戶口本及填寫警察局領取的申請書)。

9.女方的申請書須按照要求項目填寫,並經戶籍地的派出所、警察局加注意見並蓋章,交警察局送市警察局辦理。

10.女方證件約3~5周完成,即可買機票前往臺灣,入台前在指定的地點領取入臺許可證原件,一般是在香港機場的中華旅行社。

11.第一次入臺許可證先發一個月,待面試完成後,會另發證明,憑證明再加簽五個月。
12.可改辦依親居留證,就可以在臺灣工作。

13.不需要有工作證,就可以工作的。

14.以上辦理開始到你去臺灣約需三個月,請耐心辦理。

15.剛嫁過去,兩岸的風俗民情會有不同,如有不便,要多忍耐。到臺灣別忘了去逛夜市、吃小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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